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结束工作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有序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结束工作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结束工作
1.本学期所有教学科目的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4日24:00,请各学院通知到教研室,督促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的录入,并点击“提交”,于7月4日前完成教学工作总结、试卷分析表、试卷等资料的归档整理。
2.各学院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本学院专业课程的编排工作,做好教师课表的公示和发放工作,并通知到本学院下学期所有任课教师。同时提醒2025年秋季学期任课教师,在假期内做好下学期教学内容安排计划和备课。
二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
(一)统筹课表发放
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,交叉对比实际发放课表与系统排课课表、教师课表与学生课表,确保课程名称、学分、课时、起止周等内容一致。在9月1日前,通知发放至每一位师生。如发现问题,各学院应及时订正,并在9月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。
(二)做好教学准备
(1)各学院、教研室需做好本单位分管教学场地的卫生清理、教学基本设备的调试、检查易耗品的配备、教学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。9月5日前,完成对本部门实训室及其他教学场地进行全面自查,确保教学场地干净整洁和教学设备正常使用。
(2)各学院要加强教学常规教育和督查。要组织开展教学常规教育,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的提示安排,指导教研室教师开展集体备课、新教师和新开课教师试讲等活动。课程教学计划各学院在9月7日前收齐。各学院、各教研室开课前应对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加强对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上正轨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学院务必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日常督导检查,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,确保良性平稳运行。
2.各学院对新学期课程落实、教学条件准备和教师教学准备等情况进行自查,并将核查结果纸质报告于9月12日下午提交教务处。
附件: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历
为有序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结束工作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结束工作
1.本学期所有教学科目的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4日24:00,请各学院通知到教研室,督促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的录入,并点击“提交”,于7月4日前完成教学工作总结、试卷分析表、试卷等资料的归档整理。
2.各学院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本学院专业课程的编排工作,做好教师课表的公示和发放工作,并通知到本学院下学期所有任课教师。同时提醒2025年秋季学期任课教师,在假期内做好下学期教学内容安排计划和备课。
二、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
(一)统筹课表发放
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,交叉对比实际发放课表与系统排课课表、教师课表与学生课表,确保课程名称、学分、课时、起止周等内容一致。在9月1日前,通知发放至每一位师生。如发现问题,各学院应及时订正,并在9月5日前报教务处备案。
(二)做好教学准备
(1)各学院、教研室需做好本单位分管教学场地的卫生清理、教学基本设备的调试、检查易耗品的配备、教学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。9月5日前,完成对本部门实训室及其他教学场地进行全面自查,确保教学场地干净整洁和教学设备正常使用。
(2)各学院要加强教学常规教育和督查。要组织开展教学常规教育,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的提示安排,指导教研室教师开展集体备课、新教师和新开课教师试讲等活动。课程教学计划各学院在9月7日前收齐。各学院、各教研室开课前应对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加强对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上正轨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各学院务必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日常督导检查,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,确保良性平稳运行。
2.各学院对新学期课程落实、教学条件准备和教师教学准备等情况进行自查,并将核查结果纸质报告于9月12日下午提交教务处。
附件: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历
教务处
2025年6月27日






